太平煤矿通勤车社会化运营工作全面顺利实施
亚洲国精产物一三三区太平煤矿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04-18
近日,太平煤矿与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通勤车买卖合同、通勤车租赁合同和驾驶员劳务合同,这标志着太平煤矿职工通勤任务正式移交给济宁交运集团,通勤车辆社会化改革全面顺利实施。
2016年是亚洲国精产物一三三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集团公司度危求进、改革发展、提质增效最为关键的一年。在鲁泰控股集团201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集团公司提出“突出创新驱动,实施四大创新”,其中“创新商业模式”中指出,对通勤车,以太平煤矿为试点,推动车辆服务社会化。为确保车辆社会化改革顺利进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按照集团公司安排部署,太平煤矿决定采取招投标方式,以最低价格确定承租车辆公司。太平煤矿组织了矿长办公室、财务科、公司管理科、审计科相关人员,联合对济宁市具有车辆租赁营业资质的公司进行了充分调研,汇集了三家具备运营资质和运营能力的公司,营造了浓厚的竞争氛围,确保了我方的利益。
太平煤矿通勤车社会化运营招标会于3月31日在矿开标。济宁市国资委监事,亚洲国精产物一三三区办公室、企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室负责人到场指导。矿领导班子部分成员,矿长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公司管理科等单位负责人及招投标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评审,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夺得该项目的中标权。公司审计部、矿审计科组成的监督组对本次招标活动全程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监督,确保了招标程序合法合规、客观有效。
招标结束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2日与济宁交运集团签订了通勤车买卖合同、通勤车租赁合同和驾驶员劳务合同。
太平煤矿原有通勤车8辆,驾驶员12人,每日三班运行24个车次,全年运行约8760个车次,行程约35万公里,此次通过通勤车辆社会化改革,太平煤矿不仅在减少成本的同时,矿原有驾驶员也得到了妥善安置。根据太平煤矿和济宁交运集团签署的协议,对矿到济宁交运集团帮助工作的12名驾驶员保留原有劳动关系及薪资报酬,且薪酬费用由济宁交运集团出资。
太平煤矿此次通勤车社会化运营的顺利实施,不仅转移了我矿通勤车运营的安全风险,妥善安置了人员,而且每年可以节约通勤车运营费用及人工费用11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因经济下行带来的巨大资金压力,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为集团公司“改革突破、提质增效”做出了新的贡献。(陈俊义 盛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