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下午,济宁市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座谈会在太平煤矿召开。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洪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兆辉主持,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陈鲁起,市安监局副局长张培川出席会议。鲁泰煤业公司总经理李合军、太平煤矿矿长张玉标及济三煤矿等12家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共有四项议程:首先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张培川通报《济宁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制定情况、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市安监局局长陈鲁起传达学习了《山东省公司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
鲁泰煤业公司总经理李合军汇报了公司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措施。各参会单位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落实好公司主体责任,介绍了自身的经验和做法;就《济宁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对政府部门加强相关工作领域的安全监督、指导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周洪副市长做重要讲话。周洪在讲话中指出《济宁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突显了监管重心下移、聚焦公司、突出负责人的特点,重点就是主体责任的落实,必须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体系,树立“公司不消灭隐患,隐患就消灭公司”的理念,要结合开展“主体责任年”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更好开展,争取更大成效。周洪副市长强调:落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实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目标的根本途径,必须成为政府监管工作的着力点。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加强宣传,可以通过全文刊登的形式向全市进行宣传贯彻,使每一个公司都准确把握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二是针对细则每项内容,选取一至两个落实较好的单位进行专访,树立标杆,推广先进经验。三是组织细则内容的考试和知识竞赛,使细则内容真正入脑入心。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典型、设立黑名单,以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展,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
这次会议在太平煤矿举行,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市安委会对太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太平煤矿在市安委会的指导下,精心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会议成功举行。(盛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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