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19时49 分省能源局电话要求:严格按照地方预警要求及降雨量到达规定值执行停产撤人,太平煤矿因12小时连续降雨量达到48.7mm,值班调度员立即执行“煤矿紧急情况十项应急处置权”,7月5日22时28分开始撤人,23时33分撤人结束,撤出人员 90人,井下无留守人员。接邹城市气象台通知07月06日06时51分解除暴雨黄色预警信息,我矿于7时30分组织人员入井,恢复生产。
太平煤矿切实做好应急响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煤矿紧急情况十项应急处置权”和“叁分钟通知到井下”等刚性规定,撤人同时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相关信息,检验了调度员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日常调度协调能力,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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