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到太平煤矿进行民爆物品使用流向专项检查
亚洲国精产物一三三区太平煤矿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07-12
7月11日下午,济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潘玉婷、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张建成等一行六人到太平煤矿开展民爆物品使用流向专项检查及涉爆人员资格审查,太平煤矿党委书记汤保民、生产副矿长刘炳法、安全副矿长王谏及安全科负责人陪同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涉爆人员资格审查为主要内容,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人员在听取了太平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汇报后,对照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涉爆单位资质许可证工作实施细则》等要求,详细查阅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民爆物品发放记录、巡查记录、涉爆人员档案、涉爆单位资质材料等内业资料。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太平煤矿在民爆物品管理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要求太平煤矿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力度,勤检查、勤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党委书记汤保民表示将会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力做好民爆物品各项管理工作。(沙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