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五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每 6 个月进行 1 次不脱钩试验。机电科积极联系检测单位到矿进行检测。
2024年3月8日12时整,机电工区请示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后,副井罐笼开始停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工区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山东信力工矿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的监督要求下,按照试验作业程序,对西罐笼防坠器进行了检查性试验和静负荷试验,通过检查和现场测量降落高度,西罐笼不脱钩试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惭罢355-2005《矿用防坠器技术条件》检测项目标准要求,试验结果为合格,标志着我矿副井西罐笼防坠器不脱钩试验顺利通过验收,从而为我矿副井安全提升提供了安全保障。(王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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