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带工区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亚洲国精产物一三三区太平煤矿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07-0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7月5日我矿组织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及辅助单位与从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并把此告知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一并签署存档。
皮带工区作为生产辅助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于当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在认真阅读了告知书详细条款后,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告知书。
劳动合同职业病告知书涵盖了我矿生产期间存在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所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防噪声措施、防止有害气体的措施及一旦发生职业病,公司为职工按有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待遇,职工在工作岗位变更时,单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告知书。
劳动合同职业病告知书的签订以合同的形式把职业病危害因素纳入公司与职工共同遵守的合同约定,对促进职工主动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工作,提高防护意识与能力,确保自身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孙思艳)